医院概况
领导团队
历史发展
1965年,成立绍兴县第三医院。
1970年,撤销绍兴县第三医院。
1973年,重建绍兴县妇女保健院。
1978年,医院更名为绍兴县妇幼保健院。
1983年,医院更名为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2011年,医院被评定为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医疗设施
医院编制床位600张,配有全套中央监护系统、吊臂、进口暖箱、呼吸机、NCPAP、振幅脑电图、亚低温、全自动染色体核型扫片和分析系统、全自动产前筛查时间分辨仪、半自动产前筛查时间分辨仪、ABI-7500PCR扩增仪、倒置显微镜、荧光显微镜和FISH操作系统、毛细管血红蛋白电泳仪等医疗设施。
临床教学与研究机构
医院是温州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等多家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
重点专科
科室设置
医院设有妇科门诊、产科门诊、功能检查科、儿内科、急诊科、综合外科、生殖健康科、中医科、妇保科、儿保科、医学美容皮肤科、眼科、口腔科、妇科、产科、医学遗传与产前筛查(诊断)、ICU、NICU、麻醉手术室、输血科、检验科、遗传实验室、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等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
特色专科
一、浙江省医学重点扶植学科:产前诊断学。
二、浙江省省市重点医学学科:围产医学。
三、绍兴市医学重点学科:妇科、围产医学、妇产科超声、妇产科病理、新生儿科。
医疗优势
一、优势病种:妇科生殖内分泌、妇科肿瘤、妇科盆底障碍性疾病、妇科肿瘤病变、新生儿呼吸系统疾病、新生儿窒息、早产儿、高危妊娠孕、产科危急重症、极低、超低出生体重儿、乳腺病、小儿慢性咳嗽、哮喘、月经失调、子宫内膜异位症、宫颈疾病、生殖道炎症、不良妊娠、宫颈疾病、宫颈糜烂、不孕不育、多囊卵巢综合征、卵巢内异囊肿、子宫腺肌症、卵巢早衰。
二、优势技术:腹腔镜下子宫全切除术、经腹腔镜阴道骶骨固定术、腹腔镜下阴道宫骶韧带高位悬吊术、细胞DNA倍体分析技术、液基细胞学技术、细胞块技术、Insure技术、MIST技术、PICC置管、全静脉营养、微量喂养、换血疗法、羊水穿刺、脐带血穿刺、阴式子宫切除、腹腔镜下盆底重建术、尿道无张力悬吊术。
就医指南
挂号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日照常。
门诊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照常。
急诊时间
全天24小时应诊。
乘车路线
公交路线
乘坐学生线城东线路、快速公交1号线路、8路、13日班路、15路、21路、22路、25路、27路、31路、38路、50路、66路、77路、88路、108路、130路、137路、157路、315路、317路、318路、319路公交车,在市妇保院站下车即到。
就诊指南
一、预约须知
1、采用“实名制”预约,患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年龄、性别和手机号等信息。用户就诊当天取号时出示的身份证与健康卡信息必须与预约时提供的一致,否则医院有权不予办理挂号业务。
2、现场预约当天不取号,就诊日取号。对超过预约时段30分钟未取号者取消原来的预约号源,需重新排队挂号。
3、专家门诊凭预约短信由窗口收费人员加号,未收到预约短信的患者由窗口收费人员查询后予以加号,普通门诊直接重新排队挂号。同时,对失约3次及以上者将纳入预约失信名单。
4、提前七天起预约,出诊当天不得预约。
二、门诊医保须知
1、门诊就诊、挂号时,请务必出示病人本人的医保卡,以真实身份挂号、就诊。
2、接诊医生根据病情所需从电脑录入药物和检查、检验项目后,到相应楼层的收费窗口凭条形码、《医保卡》记帐收费,然后凭门诊诊疗通知单取药、检查和治疗。
3、门诊用药由医师按医保用药规定,根据病情需要开药,参保人员不得要求指名配药和超量配药。急性病一般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一般不超过十五日量,肝炎、肺结核、精神病、高血压、冠心病、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范围内药品剂量不超过一个月量。一般应在医院配取药,特殊情况也可持盖有医院门诊办“处方外配专用章”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4、特殊病种疾病患者门诊治疗,须凭二级甲等医院的确认证明,近期病历资料,具体治疗方案,报医保机构确认备案。门诊就医诊治时须持《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卡》。患有以下疾病可办理特殊病种门诊治疗:(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2)尿毒症门诊肾透析;(3)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斥治疗抑制剂;(4)脏器功能衰竭症(心、肺、肝、脑、肾);(5)脑血管意外恢复期或脑瘫(限未成年人医疗保障);(6)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7)糖尿病(合并感染或心、肾、眼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9)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10)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11)血友病。
三、住院医保须知
1、当您病情需要住院,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递交《医保卡》,《医保卡》在住院24小时内交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医疗保险手册》交给住院病房。
2、参保人员住院时先由个人交纳预付金2000元,出院时需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由医院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住院起付标准:第一次住院自负8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起住院不再承担起付费。
3、参保人员出院后需巩固治疗的,带药量标准与门诊同。
4、出院手续在一楼住院收费室办理,参保人员结清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出院手续办理完毕,取回《医保卡》和《医保手册》。
5、转外地就医则须先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原则上限于转本省省级医院和上海市市级公立三级医院。
6、下列原因住院不能在医院刷医保卡结帐报销:(1)违法犯罪、自残或自杀、斗殴、酗酒、吸毒等;(2)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有其他赔付责任者;(3)工伤、生育医疗等。
预约咨询
一、网络预约
绍兴市预约诊疗服务平台:http://health.sxws.gov.cn/yypt/default.html。
二、电话预约
1、医院电话预约挂号系统:0575-85138222。
2、114预约挂号系统:116114。
三、微信预约
微信关注“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公众号进行预约挂号。